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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日终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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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丽娟(二十四) (2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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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叫「论坛」的地方谈天说地。

    一旦有人发出打人的照片或影像,下面配文「打女巫」,评论区就会一边倒。

    他们说「女巫就该打」,他们说「打得好」,他们说「现在知道疼了」,他们说「一开始怎么没想到会被打」。

    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,理应被烧死。

    仿佛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社会变得文明了,否则我们都已经被绑住了手脚,架在了火上。

    可是究竟有没有人查证过……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被冤枉的?

    而被冤枉的人到底要怎么翻身?

    所有人都秉承着「清官难断家务事」的想法,对沾有「不忠」、「不贞」、「不自爱」的女巫动用私刑。

    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,理应被烧死。

    世界上所有的人类似乎都在诉说着这件事——每个地区都有着自己风格的「猎物行动」。

    当乌合之众齐聚在一起,发挥的破坏力会超乎一般人的想象。

    难怪大家一直都在说「相信人民的力量」,却鲜少会提「相信人民的智慧」。

    人多了,本不可信的东西都变得可信了。

    “甜甜……你这是啥表情嘛?”小雅姐看着我,“怎么的,今天累着了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我回过神来摇摇头,“姐,我想跟你说个事。”

    “啥事嘛?”

    “我想接活。”

    “接活……?”小雅姐拿着烟的手一愣,烟灰也洒到了地上,“死丫头……你才十八啊,你妈的真的想好了吗?你就算做一辈子按摩师傅,我也不会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想好了。”我点头说道,“姐,我没有时间了,我需要很多钱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要是想好了,明天就开始吧。”

    仅仅一年的时间,我便赚到了七万多元。

    那一年我才十九岁。

    和离家的时候相比,我早就变成了另一个人。

    我变得千疮百孔,也变得麻木不仁。

    我感觉自己的潜意识中一直都在为自己开脱,无论我在做什么事情,都可以说是为了重病的弟弟。

    他是我一切行动的动机,可直到那一天,我和一个熟客敞开心扉,说出了我自己的困境。

    “我晓得嘛……”熟客笑道,“好赌的爸、生病的妈,上学的弟弟还有破碎的家……我晓得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……?”

    “你们这一行都是同样的说辞嘛。”熟客笑着摇摇头,“但你这娃也太实在了,光说弟弟生病,哪有客人会心疼的嘛?以后可以再多说一些,比如妈妈也病了,爸爸也病了。我反正是熟客嘛,也不跟你计较了,走吧,跟我去车上吧?”

    或许,我就是在那一天彻底死亡的吧?

    仔细想来有一种荒谬的宿命感。

    爹娘说过,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,而我所有的命,似乎都决定了我应该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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