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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:我,黑心莲,专治白眼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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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民国血包这回不供养家人了 (1/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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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上世纪二十年代,丁父带着全家人到海市讨生活。

    他在书局上班,一个人挣钱养活一家九口。

    除了上班之外,丁父还打了几份工,最后积劳成疾,英年早逝。

    家里顶梁柱没了,一家人的吃喝用度成了难题。

    丁奶奶哭哭啼啼,丁母也寻死觅活。

    原主当时16岁。

    作为长女,看到家里老的老小的小,她不得不辍学,担负起养家的重担。

    一个年轻漂亮却没学历的女孩子,在乱世要养活奶奶、母亲,外加5个弟弟妹妹,根本不现实。

    不得已,原主去大舞厅当了舞女。

    原本节省开支,一家人能活下来,可是弟弟妹妹要上学,家里开销很大。

    最后原主一步步沦落,失去底线,靠出卖自己养活一大家人。

    她以为这番付出能得到家人的理解和感激。

    可现实是他们嫌她丢人,嫌她败坏了家里的名声。

    等原主意识到自己是供养全家的血包,她已经年老色衰,还落胎几次,失去了生育力。

    弟弟妹妹们大学毕业,有了体面的工作,成了文化人,都瞧不起大姐。

    原主心生怨恨,想报复他们,还没动手就被发现。

    她被至亲赶出家门,最后孤零零的死在江边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当家的,你走了让我们怎么活啊!”

    丁母穿了一身白,一边烧纸一边哭诉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这么狠心,丢下我们!老大才16岁,老幺才5岁,你这是要逼死我啊……”

    丁萱默不吭声地在旁边烧纸。

    原主下面有两个妹妹,14岁的丁蔷,5岁的丁莎。

    还有三个弟弟,分别是13岁的丁松,11岁的丁柏和8岁的丁桦。

    年幼的丁莎还不知道没了父亲是什么意思,窝在丁奶奶怀里,一脸的懵懂。

    另外几个年纪大的,都陪着丁妈小声抽泣。

    按照丁爸的遗愿,他们回了老家,把他葬在家乡。

    等丧事办完,丁萱瘦了一大圈。

    丁妈收拾东西,要带着大家去海市,丁萱站出来反对。

    “妈,咱家有田有地还有祖屋,为什么要背井离乡去海市?”

    “海市开支大,爸走了,弟弟妹妹还小,去海市靠什么养活这一大家子?”

    听了丁萱的话,丁母一顿。

    “车到山前必有路,总是有办法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还要上学,总不能半途而废,中断了学业。”

    丁母不愿意留在家乡,在海市生活那么多年,再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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